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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起诉涉黑恶案件总数全国第一,一批“村霸”“行霸”被绳之于法

发布时间:2020-12-14 15:02:54     来源:广东信访

  2020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12月8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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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涉黑及涉恶犯罪起诉3979件18398人,起诉涉黑恶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全国扫黑办督办的10件案件已全部起诉,全部一审判决;中央督导组交办及转办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一批横行乡里的“村霸”、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行霸”被绳之于法,这类涉黑恶犯罪起诉近4000人。


清案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来向东介绍,专项斗争以来,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全省检察机关以涉黑及涉恶犯罪起诉3979件18398人,其中以涉黑起诉496件4663人,起诉涉黑恶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一。全国扫黑办督办的10件案件已全部起诉,全部一审判决;中央督导组交办及转办线索已全部办结。“六清”以来已清结案件774件,目前在办案件仅占总案的0.45%,清案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来向东提到,全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威胁政治安全涉黑恶犯罪16件186人,起诉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恶犯罪95件 1161人,起诉横行乡里的“村霸”涉黑恶犯罪145件1392人,起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市霸”“行霸”涉黑恶犯罪331件2587人;起诉操纵“黄赌毒”涉黑恶犯罪732件4228人。

  专项斗争中,广东检察机关坚持高标准办案,建立了重大案件统筹办理机制。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提级办理23件,异地办理103件,排除办案干扰,力促打准打透。如对珠海“824”、东莞“209”、佛山“307”等央督、省督重点案件异地起诉,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传统与新型涉黑恶犯罪相互交织 黑恶势力地域性特征鲜明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涉黑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其中,传统与新型涉黑恶犯罪同时存在、相互交织。既有传统的采取严重暴力、称霸一方的涉黑恶犯罪,又有新型的以“硬暴力”为基础、以“软暴力”为主要手段的黑恶犯罪,且部分案件呈现金融化、跨境化的新特点。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曲松涛提到,特别是我省民间经济活跃,资金流动量大,容易滋生“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人为实施“套路贷”,纠集多人,分工合作,体现出较强的组织性,为催收债务引发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极易演变为恶势力,甚至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恶势力地域性特征鲜明。各地黑恶犯罪的主要形式各不相同,如东莞、惠州、中山等外来人口密集地区涉黑涉恶犯罪与涉“黄赌毒贷”等犯罪相互交织;深圳、珠海等地毗邻港澳,出现境外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犯罪;清远、韶关、河源、梅州等地矿产资源丰富,涉黑恶犯罪与非法采矿相互交织;湛江、汕头、汕尾等地多出现“海霸”“车霸”以及利用农村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类涉黑恶犯罪。

  此外,犯罪团伙呈现一定的亲缘、地缘特点。部分犯罪团伙以血亲、姻亲、宗亲、乡邻等关系为纽带,共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发展成为黑恶组织。在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利用宗族势力或基层干部身份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垄断工程、侵吞集体资产。

  利用互联网实施涉黑恶犯罪增多。有的黑恶势力利用互联网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隐蔽性、蔓延性更强;有的黑恶势力将线下直接暴力、暴力相威胁与线上侵害相结合,对被害人实施网络侮辱、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严重扰乱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建立“一把手”包案督办机制


  据曲松涛介绍,为确保办案质量,广东省检察院于去年初开始,建立了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通过组建过硬办案组、优化办案审查机制、建立“一把手”包案督办机制等,确保案件办理实体合法,程序规范。其中,“一把手”包案督办机制指央督、省督涉黑恶重点案件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包案督办,三级联动开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院领导亲自协调,指导组全流程跟进指导,确保案件质效。截至今年11月,省检察院共审查下级院报送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479件,确保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办理不拔高、不凑数。

  “省检察院指导组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工作环节开展全方位指导,确保案件办理实体合法,程序规范。”曲松涛说。


“挖伞清财”同步推进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将“挖伞清财”同步推进。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均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并指派专人处理,做到问题线索100%甄别、100%核查、100%处理。

  “在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中每案必查其‘关系网’、必问其‘保护伞’,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一批。”来向东表示,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个案与纪委监委建立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破网打伞”联动效应。并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侦查权,自行立案侦查涉黑恶“保护伞”11件,已起诉4件,均被法院认定为“保护伞”。

  同时,立足摧毁黑恶组织的经济基础,精准开展“打财断血”。省检察院印发通知,从引导侦查、提出财产处置建议、打击洗钱犯罪等十个方面深化“黑财清底”。全省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已估值黑财黑产约45.94亿元,另有土地、房产、车辆等一大批。各地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起诉、刑罚执行各环节加强对黑财黑产的引导取证和监督,向法院提出财产处置意见526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829件,确保“黑财黑产”清干净、清到位,并最大限度斩断涉黑恶组织、犯罪嫌疑人再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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