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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 各地宣传创新精彩纷呈

发布时间:2024-05-20 16:39:22     来源:国家信访局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各地信访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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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西藏自治区信访局联合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区纪委监委、区高级人民法院等11家区直单位和15家市直单位,在拉萨市宇拓路开展《条例》街面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紧紧围绕“落实新《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结合普法宣传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LED屏展播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工作人员现场用“双语”为群众讲解《条例》,特别是对如何通过信访、司法等多种渠道,分类处理解决信访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并引导来往群众扫描关注“藏易访”微信公众号,对如何注册、填写诉求等网上投诉操作流程进行指导,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反映诉求。

  同时,为了增添活动的参与性和趣味性,还开设有奖竞答环节,以《条例》内容为载体,选取15道简单题型,先看题再答题,采用“开卷”模式,让群众在欢声笑语中了解信访工作、学习《条例》。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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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自治区司法厅主办,桂林市信访局、桂林市司法局承办的《条例》实施两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桂林市临桂区举行。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来访、现场答疑解惑、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文明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深入推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下一步,广西各级各部门将扎实开展《条例》实施两周年主题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新热潮;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真正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实质化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常态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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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联合第十二师在新天润社区共同开展《条例》宣传月启动活动。活动现场,宣传员宣讲《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运用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全面宣传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维护秩序、监督追责“五个法治化”内容及流程,现场为职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设立咨询台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辖区职工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事项,推动《条例》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让依法信访成为常态。

  为扩大宣传实效,活动充分利用辖区LED大屏,常态化播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制作的信访工作法治化系列普法视频,推动在全兵团掀起“学、推、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高潮。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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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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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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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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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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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推进《条例》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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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条例》

  5月11日,贵州省信访局与贵阳市信访局、市公检法、人社、住建等17家单位在贵阳市人民广场联合开展《条例》线下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条例》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并积极解答群众问题。当日,贵州省、市、县三级分别在各地共组织《条例》宣传活动126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全力推进《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贵州省信访系统围绕宣传贯彻《条例》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通过组建工作专班、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工作调度、主动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着力推动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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