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号)要求,市信访局对2021年度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 经评估,我局2021年度文件(以穗信、穗信函为主)的公开属性为免予公开,暂不调整。 广州市信访局 2024年9月26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号)要求,市信访局对2021年度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
经评估,我局2021年度文件(以穗信、穗信函为主)的公开属性为免予公开,暂不调整。
广州市信访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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