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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2 17:59:34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市制定了《广州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我市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和省有其他支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广州遵照执行。

  二、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53条政策措施,涵盖减税降费、稳岗返还、房租减免、金融扶持、财政补助、促进消费、疫情防控等支持内容,统筹降本和增效,兼顾当前纾困和长远发展,将为缓解企业困难、增强从业者信心、助力行业恢复发展提供支持。53条政策措施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共14条。主要包括: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根据中高风险地区划定情况,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6个月国有房屋租金。发挥普惠贷款风险补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作用,促进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按规定择优给予融资担保机构资金补助,鼓励加大对符合条件服务业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鼓励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促销活动,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对非高风险、较高风险“四新经济”企业,在包容期内降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频率。

  二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五个困难行业的纾困扶持措施,共33条。主要包括:符合条件餐饮企业经审批的岗位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组织开展跨境电商线上交易、直播电商培训等系列活动,帮助零售企业拓展营销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修订游客来穗旅游奖励办法,鼓励更多旅行社企业开展引客入穗业务。实施旅游饭店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服务礼仪、技能培训,加大文化主题酒店、星级民宿评定力度。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对接国家和省油价补贴政策,研究出台我市油价补贴实施政策。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增加运价调整灵活性。暂停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民航业留抵退税应退尽退。修订航空客货运补贴政策,适当提高新开及加密航线等方面补贴标准。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航空物流产业互联网。鼓励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是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共6条。落实“四个精准”“八个不得”措施,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精准”包括建立精准监测机制、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推广精准防护理念。“八个不得”包括不得禁止低风险地区人员返乡;不得随意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扩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期限;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应规定进行封城、封区、中断公共交通;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不得在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政策要求基础上擅自增加对服务业的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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