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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6-08 17:51:44     来源:广东人大网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0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广东省信访条例》(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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