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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信访局在线访谈问答之三

发布时间:2019-12-30 14:55:45     来源:广州市信访局

    问:社会上有声音认为,反映信访诉求要尽量往上走才能更好更快解决问题请问,怎样才能解决好越级走访的问题?


    答:为了消除有的群众存在的“越级走访更有效”“信上不信下”的认识误区,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逐级走访的引导工作。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三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广东省信访条例》也明确规定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强调通过依法逐级走访反映诉求、推动问题解决。


    依法逐级走访是信访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其根本出发点是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对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是更加有利的。从实践效果来看,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夯实了属地和事权单位的责任,不仅要求事权单位更加规范信访受理程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问题,而且要求更规范地引导群众进行走访,理性反映诉求。因为信访人无论越级到哪里,最终还是要回到当地有权处理该信访事项的国家机关去解决问题。逐级走访既维护了依法有序的信访秩序,又免除了信访人往来奔波之苦,既降低信访人信访成本,又减少上级机关行政资源浪费,是信访工作进步的体现。


    让群众真正走出认识误区,关键是畅通信访渠道、落实信访责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此,我们一方面不断加大网上信访工作力度,网上信访没有越级上访限制,群众可以任意选择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网上信访平台提交信访诉求,所反映的诉求都同样能得到重视和高效办理另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关于信访责任的规定要求增强信访工作逐级办理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明确各级各职能部门信访工作职责,压实属地和有权处理机关责任。只有严格落实以上措施才能逐步消除越级走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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